2018/07/11芒果日報--統呆爛政--三中弊案已偵結,馬遭起訴求重刑
【獨家】三中案起訴 黃帝穎:馬英九被定罪機率高、北檢挽救被特偵組踐踏的檢察官威信
引述自:放言編輯部 陳秋如
台北地檢署今天依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刑法背信等罪起訴前總統馬英九、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總經理汪海清等6人,《放言》專訪曾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馬英九涉嫌洩密與叫唆洩密的律師黃帝穎,針對馬英九被起訴一案,黃帝穎認為馬英九被定罪機率高,而北檢也彌補了過去特偵組偵辦瑕疵,重拾檢察官威信。
黃帝穎表達看法如下:
特偵組過去偵查三中案不夠完備,沒有傳喚馬英九任何一次,辦案瑕疵屢遭社會質疑是包庇馬英九;相對特偵組的8年偵查,北檢積極比對證據、傳喚相關證人指證,是相當大的突破。此案客觀證據相對明確,人證、物證齊全, 除了查扣錄音檔、還查扣手稿,在正常法律邏輯下,法律責任明確,馬英九被定罪的機率相對高!而檢察官威信在過往被特偵組踐踏於地,如今北檢補足檢察官依法偵查義務,挽救檢察官威信,可謂亡羊補牢。
為了規避黨政軍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電子媒體,馬英九2005年接任國民黨主席後處理黨產中的三中(中視、中廣、中影),引發賤賣、假交易的質疑,特偵組調查八年,傳訊過張哲琛、汪海清、蔡正元等案件相關人物,卻從未追查馬英九,馬英九也推稱一切交易是由國民黨行管會決定, 好像一切決策與他無關。
以經驗法則來看,對於一個百億元的交易,怎麼可能公司只有財務經理知道、而董事長不知道?以國民黨角度來說,怎麼可能黨主席不知道、而只有行管會主委知道?
北檢透過審聽錄音光碟、將證人隔離偵訊,並針對張哲琛、汪海清、蔡正元等人做比對,在證詞比對上最後都指向黨主席馬英九才是決策者,因此他要對於所有賤賣的部分負法律責任,北檢突破過去特偵組未曾調查馬英九的疑竇,這次順利讓馬英九被起訴。中投是公開發行公司,因此本案適用特別法,過去在特偵組簽結的內容裡,都沒有論及這部分法律責任,本次北檢起訴也讓這部分刑責相對更加明確。
北檢本次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罪起訴馬英九,這是背信罪範圍中算是較重的犯罪之用。特別背信罪的刑度,與涉及不法利益多寡有關,法院會依認定的不法所得或讓利金額,判斷馬英九的刑度,假設不法利益達一億元,也就是幫國民黨讓利讓了一億元以上.會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或者賤賣黨產、讓利沒有超過一億元,處的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這部分將成為未來法院攻防重點,法院會重新審視認定金額、不法利益到底達多少?
而馬英九在受偵查時兩度行駛緘默權,不願意針對檢方提問回應,北檢今日記者會提及「馬英九犯後毫無悔意,要求法院從重量刑」,屬於合情合理的說法,因為所有客觀證據,指向最後是由馬英九決策,以犯後態度來說,如果馬英九可以做有效的責任釐清、有效的做對自己有利答辯,也許北檢就不會認為他態度不佳,馬英九卻直接採取對抗或無言以對,在事情東窗事發後,居然沒有誠懇態度面對法律責任追究、沒以誠懇態度回應檢方問題,難怪檢方檢方認定馬英九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從重量刑。而接下來,全案會交由法院審查,論究馬英九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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