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4芒果日報--文教新聞--國民黨法院亂判,林益世文學正夯
背影 ( 林益世篇 ) 我與益世不相見已有二年餘了,我最不能忘記的是他的背影。 那年冬天,公公死了,池塘裡的錢也被沒收了,正是禍不單行的日子, 我從主播變成貪污共犯,打算跟著益世夫唱婦隨。 到法院見著法官,看見燒掉的美金,又想起差點到手的藍鑽,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淚。法官說, “ 事已如此,不必難過,好在你有黨證! ” 回家湮滅證據,婆婆整理了美金跟台幣的帳簿;又跟地勇公司很有禮貌地要錢辦了喪事。 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慘淡,一半為了喪事,一半為了婆婆拿錯贓款交保白花了幾千萬。喪事完畢,益世要發監執行,我也要到法院聆聽檢察官上訴結果,我們便同行。到黨部時,有朋友約去遊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須搭車到法院。 益世因為交遊廣闊,本已說定不送我,叫黨部裏一個熟識的法官陪我同去。他再三囑咐 3 、 3 、 23 ,甚是仔細。但他終於不放心,怕法官不會判;頗躊躇了一會。 其實我那年已三十歲,法院已來往過兩三次,是沒有甚麼要緊的了。 他躊躇了一會,終於決定還是自己送我去。我兩三回勸他不必去;他只說, “ 不要緊,他們去不好! ” 我們進了博愛特區,看到了最高法院。我買通法官,他忙著照看公文。 公文太多了,大家得向益世行些小費,才可辦妥。他便又忙著和他們講價錢。 我那時真是聰明過分,總覺他說話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終於講定了價錢;就送我上車。 他給我揀定了靠車門的一張椅子;我將他給我的紫貂大衣鋪好坐位。他囑我路上小心,法庭上要警醒些,不要說溜了嘴。又囑托法官好好照應我。我心裏暗笑他的迂;他們只認得黨證,托他們直是白托! 而且我這樣大年紀的人,難道還不能自己作偽證麼?唉,我現在想想,那時真是太聰明了。 我說道, “ 益世,你走吧。 ” 他往車外看了看,說, “ 我買幾個削鉛筆機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動。 ” 我看那邊候車亭的柵欄外有幾個賣東西的等著顧客。走到那邊候車亭,須穿過公車專用道,須跳下去又爬上去。 益世是一個胖子,走路自然要費事些。我本來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讓他去。 我看見他戴著 Gucci 毛帽,戴著 Cartier 手錶,穿著 Versace 西裝,蹣跚地走到馬路邊,慢慢走三步路,尚不大難。可是他穿過公車專用道,要走回來,就不容易了。 他用兩手捂著心臟,兩腳奮力往前邁;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傾,顯出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