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8芒果日報--統呆爛政--黑心頂新判無罪,法官護短遭幹爆
頂新劣油 檢方求刑 30 年 魏應充一審無罪 檢批彰院違誤 一定上訴 〔記者顏宏駿、林良哲、陳冠備、吳亮儀、張聰秋/綜合報導〕備受矚目的「頂新劣油案」經一年多的審理,昨天一審判決,有「食安剋星」之稱的彰化地檢署,被彰化地院重重打臉,求刑卅年的前頂新董事長魏應充及其他五名被告通通無罪;檢方認為法官在論理用法上有所違誤,悖離彰檢認定的犯罪事實甚多,一定會提起上訴。 「頂新劣油案」一審昨天下午五點宣判,魏應充、代董事長(前總經理)陳茂嘉、頂新製油屏東廠長曾啟明、頂新製油屏東廠品管組長蔡俊勇都未到庭,到庭聆聽判決的只有前總經理常梅峯和大幸福負責人楊振益。 6 被告都無罪 聞者譁然 當審判長吳永梁宣讀被告六人無罪時,旁聽席上的媒體和民眾頓時譁然,「怎麼可能?」之聲四起。宣讀結束,常梅峯笑逐顏開步出法庭,他對現場媒體說:「謝謝!」並透過律師說:「原本就應該是這樣的結果,沒有意外!」 合議庭認為,檢方無法證實大幸福的油源是取自病死豬或是回收油,根據專業鑑定人胡大光的說法,越南對於病豬或死豬都要求全部焚化銷毀,死亡的動物不可帶離養殖場。 合議庭也採信鑑定人意見,認定精煉是可靠、穩定的製油方式,經過精煉,酸價會下降,可以去除重金屬。頂新從大幸福取得的原料油,事後都經過精煉,成品油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消費者在案發前都不覺得頂新油有問題,其感覺受害都源自媒體報導。 院方認為,彰化地檢署在偵查階段採用「快篩法」驗出大幸福油總極性化合物過高(超過四十%),數值不客觀,合議庭到同樣的油槽採樣,採用食藥署認可的「管柱層析法」,只有鉛超標,其餘銅含量、黃麴毒素都過關,排除頂新的原料油為回收油。加上檢方無法證明大幸福真的勾結第三公證公司製作假憑證,因此判處魏應充等被告無罪。 魏應充委任律師羅豐胤在現場聆聽判決,得知無罪消息後,在第一時間以 LINE 通知魏應充等人,魏應充則表示尊重法院所有的認定。 官員不服 衛福部稱遺憾 彰化縣府消保官張啟昱和衛生局長葉彥伯指出,被告全判無罪,嚴重打擊第一線稽查人員的士氣和信心,因為這代表檢驗後油品只要符合酸價規定,就可以拿來當做食用油,即使是飼料油,只要酸價符合規定就可以當食用油賣。衛福部有必要出面說明,讓外界釋懷。 衛福部發言人王哲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