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9芒果日報--政經新聞--貪腐夫妻博同情,彭愛佳淚灑法庭
打溫情牌?林益世稱要顧年邁母和妻兒 主播妻落淚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收賄,遭重判 13 年半,且 4 年前即遭限制住居、出海、出境,其女主播妻彭愛佳雖一、二審均無罪,仍被限制出境、出海,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高等法院受囑託今開庭審理五人強制處分案,林疑打出溫情牌,指他需南、北往返照顧在高雄的母親沈若蘭和台北的妻兒,請求法官讓他解除限制住居,彭女則淚灑法庭說歷審都判她無罪,又有年幼兒子要照顧,又在中視任職,根本無逃亡之虞,泣訴對她限制出境等處分「對我是很大的羞辱」,檢方指此案疑不僅林涉貪污罪,建請法院應慎重做出裁定;高院將評議後以書面做出裁定。 林益世涉收賄 6300 萬元等案,台北地院 4 年前判他 7 年 4 月、褫奪公權 5 年,併科罰金 1580 萬元,其餘 4 名被告林妻彭愛佳、林母沈若蘭、林的兩位舅舅沈煥章、沈煥瑤均判無罪,林遭限制住居、出海、出境,其中限制住居地點位於妻子彭愛佳於北市八德路三段的地址,彭女等 4 人均被限制出境、出海,但未限制住居。 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改判林益世 13 年半重罪,林母則被指「燒美金」,涉替林益世湮滅證據,判 5 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彭女等 3 人仍判無罪;令人不解的是,林等 5 人遭限制出境等強制處分,高院並未重新做裁定,一直維持北院 4 年前的處分內容。 海巡署今年 10 月 1 日發函北院詢問,指林益世等 5 人所做限制出境等處分,將於今年 11 月 30 日屆滿,欲了解北院是否仍欲對林等 5 人做相同強制處分。北院發函通知正在審理此案的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為該院是「法律審」,因此囑託高院裁定,是否仍將林等 5 限制出境等處分。 高院法官錢建榮今傳訊林益世夫婦、沈若蘭、林的兩位舅舅沈煥章、沈煥瑤 5 人到庭,說話一向直白的錢建榮指出,為了保障林等人的聽審權,因此才傳訊 5 人,「其實我不必傳你們 5 人,也可以直接做出裁定」,並認為,此案在二審審理時都未對林等 5 人做出是否仍限制出境等處分,並不妥當,此話一出,林的律師接招稱「對,此作法不對」,檢方則稱,此案是三審囑託二審的案件,「基於整個法院是一體的,這只是審級的變化而已」。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