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1芒果日報--台奸新聞--美移交軍火共諜,台奸政權竟縱放
服刑完畢自美遣返 // 軍火共諜 兩岸來去自如
台商慕可舜 17 日押返 我無動作
〔駐 美特派員曹郁芬、記者羅添斌、邱燕玲、項程鎮、吳岳修、姚介修/綜合報導〕二 ○○ 五年十一月九日企圖購買 F-16 等戰機引擎出口到北京,而被美國政府逮 捕,並於隔年被聯邦法院判刑七十八個月的軍火商慕可舜( Ko-Suen "Bill" Moo ),在出獄後於本月十七日被遣返台灣。慕可舜當晚九時許由美方人員押解抵台,儘管美方事先知會台灣當局,但我方僅在機場確認其身分,未做任何盤查或 限制行動措施,即讓慕可舜離去。
據了解,慕可舜入境後,廿日出境前往中國,廿九日返台,期間移民署並未接獲任何單位要求對他注檢或攔查的公文。
民 進黨立委黃偉哲昨質疑,慕可舜是否涉及內亂外患罪,高檢署必須嚴正面對;他也質疑,美方押人來台後,馬政府位竟放任其在兩岸趴趴走,他痛批國安單位「螺絲 鬆了也不以為意」,或根本是故意的,放任中國在台灣國安單位有暗樁,「不是被滲透,就是自我作踐!」難怪美國不敢軍售台灣,國安單位應負起責任!
民間司改會促高檢署 展開偵查
民間司改會執行委員高涌誠律師指出,如果我方收到美方通知,高檢署應對慕可舜展開偵查動作,不應讓他直接從機場走人,因為偵查權是國家主權的象徵,高檢署如對本案置之不理是不對的。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則說,對本案不知情,也沒收到訊息要到機場接慕可舜,無法評論此事。
移民署昨表示,慕可舜在台灣未涉及任何民刑事案件,未受我國任何機關通緝,也沒有任何官方機構要求列管注檢,其身分等同一般旅客,當天是顧及美方來函要求,所以象徵性派人在證照查驗台前確認其身分,而慕可舜通過移民官證照查驗後即離去。
美 國華爾街日報卅日刊出一篇由詹氏防衛週刊駐台特派員寇謐將所撰寫的評論,以慕可舜的案例指出,中國情報人員幾乎滲透到台灣的各個部門,使得美國在考慮是否 出售 F16C/D 先進戰機等武器系統時,總要顧慮國防科技是否很快會流入北京手中。報導說,台灣被視為是個洩密的大閘口,馬英九如果有心保衛台灣和台灣民 主,必須要在軍方和國安系統裡清理門戶。
寇謐將表示,美國政府官員多年來一直很驚訝地看著台灣剛退休的將領絡繹不絕地往中國跑,和解放軍一起吃喝、打高爾夫球,不知道因此被套走多少情報?
消息人士指出,曾任洛克希德馬丁公司駐台業務代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