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8芒果日報--支那新聞--面對警欺善怕惡,楊佳選擇這麼做
格丘山: 倡議為楊佳塑像 我的救中國速成法
任何事情,你要給我一個說法,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輩子背在身上,那我寧願犯法。――楊佳
【芒果日報/中國新聞中心,社會組】感謝黃健文兄提供本報這則訊息。當台灣各界在撻伐隨機殺人的鄭捷,恨不得殺之而後快,但在中國,卻有一名殺人犯,連殺六人,竟然受到中國民眾的擁戴,甚至有作家,還建議為他立銅像紀念!
這名殺人犯,在中國受到俠士般的敬重,為什麼呢?因為他殺的對象,是警察!
其實,中國警察的執法態度,非常的惡劣,執法過當、刑求讓嫌疑人受傷、死亡時有所聞,楊佳曾經因為「不好好排隊」為由,被帶回警局,還被打掉門牙。結果,經過請願與上訪,肇事警員道歉、賠償醫藥費。
後來因為他騎的單車沒掛車牌,遭到攔檢,結果又和警察起了衝突,引發了導火線。(詳細的案情,請見以下文章。)他殺入了上海的警局,造成六死五傷的慘劇。
任何事情,你要給我一個說法,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輩子背在身上,那我寧願犯法。
這是楊佳留下的名言。
這讓人想起我們台灣為爭取言論自由的鄭南榕,當初就義時,是不是也有這種衝動??
作家格丘山寫道:「所有的上海人現在都反映自楊佳殺警以來,員警態度大為好轉,因此這證明這個方法雖然死了楊佳一個人,但是千萬個上海人都受到了楊佳的恩惠,」一個社會,如果對殺人犯崇拜,那就表示這是個人治的社會,一個獨裁政權,聽不進人民的聲音,最後,一介平民用這種方式殺入警局,最後悲劇式的被判死刑。民眾還做了大字報,為楊佳送別。
雖然,楊佳的方式不對,但是木訥的他,性格或許是偏差,這樣的人逼急了,沒有更對的方法。但在中國人民的心目中,他卻成了「勇者不懼」的樣板,很顯然,庶民的價值觀和那些共黨官員、權貴是不同的。
勇者不懼!楊佳的例子告訴我們,如果政府倒行逆施,或是掌權者逼人太甚,千千萬萬的楊佳在等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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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看來中國的社會風氣愈來愈壞,靠中紀會抓貪污愈抓愈貪,等民主遙遙無期,所以我這裏提出一個臨時速成法。
所有的上海人現在都反映自楊佳殺警以來,員警態度大為好轉,因此這證明這個方法雖然死了楊佳一個人,但是千萬個上海人都受到了楊佳的恩惠,現在我們有幾件事可以考慮:
1。不能知恩不報,如果每個上海人每人捐一元
如果這個像不讓建在外灘,我們可以考慮建在別的地方,使它成為上海一景,遊人來了都要去看看。如果不讓建在上海,可以建在蘇北,或者其他城市,如果不讓建在中國,可以暫時立在美國洛杉磯,等以後中共政府想通了再移回去。
2。要將楊佳改變上海員警風氣的經驗,擴大到其他領域中去。我看現在法官亂判人命的現象對中國人民的安全威脅太大,所以不妨選幾個罪惡昭彰民憤最大的法官一下子殺掉,這裏的關鍵是要一下殺幾個,不是殺一個,這樣才能讓法官以後老老實實,兢兢業業,這樣法界的風氣可望改好。
3。在法界的風氣好轉後,我們來解決對中國影響最大的老百姓受害最深的貪官問題,選幾個民憤最大,貪污數字最大的貪官家族,包括國內國外的,一下殺掉,然後勒令其他貪官報告貪污數字,否則概殺無論。這些人都怕死,要錢不如要命,所以不怕貪污在中國不大大減少。
當然這是一個速成法,有人說這太殘酷,但是比起共產黨天天在折磨幾億中國人,死幾個貪官實在是不算太殘酷的,另外比起用革命的方法去推翻共產黨那樣死的人,這簡直是代價太小了。
當然我只是建議,諸位大俠比我聰明得多,有比我好的方法儘管提出來,如果沒有,也不要將我當靶子打(:),我的總精神是救中國靠共產黨是不行的,必須老百姓自己動手,楊佳的經驗比所有的毛澤東理論,鄧小平理論,江澤民理論,胡錦濤理論都有價值,值得推廣。
http://www.aboluowang.com/2013/0930/337661.html
楊佳襲警案
對楊佳性格特點,有報導描述為:內向,偏執,木訥寡言,熱衷於上網,「任何事情,你要給我一個說法,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他解釋犯案動機的第一句話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輩子背在身上,那我寧願犯法。」[17]
另有報導,幾年前,楊佳在山西省旅遊時,在太原火車站排隊進站時怕別人偷東西把包挎在胸前,警察說他不好好排隊,將他請到派出所,門牙被打掉[18]。事後補牙花了幾千塊錢。楊佳母子到公安部上訪,最終獲得賠禮道歉和3萬元賠償[19][20]。
據楊佳的姨媽表示,楊佳母親與人肢體衝突而引發的長達8年的訴訟和上訪也對楊佳也產生了很大影響[16]。
楊佳襲警案是2008年7月1日在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內發生的,導致六名警員死亡、四名警員和一名保安人員受傷的重大襲警刑事案件。楊佳在犯案後被樓內民警制服並逮捕,案件在經過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和二審後,判決楊佳死刑,並在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執行[1]。此案曾一度引起公眾關於警察安全的討論和媒體關於民眾和有權部門在人性上的思考[2]。以楊佳母親為主角的電影《我還有話要說》獲得了第65屆瑞士羅加諾國際電影節最佳導演獎、最佳女主角獎。
案件過程
前因
楊佳襲警案的起因,源於2007年10月5日晚。當時,楊佳騎自行車途徑上海市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時,因自行車未掛牌而被閘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的巡邏民警叫停並進行例行檢查。但過程中,楊佳不願出示個人證件和解釋車輛來源後,引發路人的圍觀。為了避免造成晚高峰的交通影響,當值警員將楊佳帶離現場,前往派出所進行具體調查。在抵達派出所後,楊佳一度不予配合並和警員有語言衝突。最終警方確認其身份,而楊佳亦證明所使用車輛為租用後,被警員放行。此後,楊佳一度返回北京,但至案發前,楊佳曾多次通過信件、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上海市公安局和閘北分局的監督部門致函投訴,並且在信件中要求開除當值警員,並向警方對其在公眾場合被調查等情況索要精神賠償。在經閘北分局督察支隊調查後,警方認為當值警員的停行檢察符合相關法規,並由督察支隊委派警員前往北京的楊佳住處將意見反饋。但楊佳仍不認可警方處理意見,並最終決定採用刺殺的方式進行意見表達[3]。
2008年6月12日至23日,楊佳抵達上海並租住在芷江西路派出所周邊20米的旅店。26日,又居住於閘北分局旁的某招待所,並先後購買了催淚瓦斯噴霧劑、單刃刀、打火機等工具[3]。
案件經過
楊佳在進入大樓後,首先對大樓內門的保安顧建明進行襲擊。當時顧建明正在接收電話,楊佳用單刃刀柄用力敲擊其頭部,又在大廳過道和值班室等處,先後用刀襲擊了當值警員倪景榮、方福新、張義階和張建平等人。四人因傷勢過重後去世。當時受傷的保安顧建明隨即向上海市110指揮中心報警,指揮中心接報後,指令附近的北站派出所、GPS巡邏車和分局特警支隊前往大樓進行搜捕,並通知120,指派救護車輛前往現場[4]。
而楊佳此時通過大廳來到底樓南側的消防電梯,二樓一警員在接警後衝下樓時遇上等候電梯的楊佳並被其刺傷。隨後楊佳乘坐電梯來到9樓,在遇見交警支隊的徐維亞後,向其攻擊並導致徐的死亡。此後楊佳又沿消防通道在10樓、11樓分別刺傷、刺死警員王凌雲、李珂等人。後楊佳沿消防通道抵達21樓,並在2113辦公室門口刺傷等候電梯的督察支隊警員吳鈺驊。吳鈺驊隨後帶傷趕回辦公室並呼叫同事。隨後辦公室內的其他警員林瑋、李偉兩人試圖逮捕沖入辦公室的楊佳。林瑋使用辦公椅抵擋,適逢旁邊紀委監察室的主任孔中衛聞訊沖入,並抱住楊佳,隨後室內其他人和趕來的督察支隊副隊長陳偉、警員容侃敏、紀委黃兆泉將楊佳用辦公椅頂在牆角,並搶下兇器戴上手銬。稍後趕到的特警隊將其帶離現場[3]。
善後及立案
在被楊佳襲擊的數人中,方福新、張義階、張建平、徐維亞、李珂、倪景榮等六名警員殉職。而顧建明、王凌雲、吳鈺驊、李偉、孔中衛等五人則被其刺傷送院。7月1日晚6時,中國公安部政治部、上海市公安局政治部向殉職警員的家屬發去唁電進行慰問。4日上午,時任上海市委書記的俞正聲、市委政法委書記吳志明和市長助理、市公安局局長張學兵前往閘北分局察看案發現場。7月6日,上海市公安局報請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就楊佳以涉嫌故意殺人罪立案批捕[5]。案發後,上海名江律師事務所主任謝有明出任楊佳的辯護律師,而謝有明同時也是閘北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和上海商學院的法律顧問。楊佳是在逮捕後要求安排律師,警方隨後安排謝有明出任其辯護人。儘管感覺楊佳精神情況正常,但謝有明隨後依舊要求對楊佳進行精神鑑定。7月5日,上海警方委託司法部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司法鑑定中心對楊佳的精神情況進行了鑑定,稍後的司法鑑定書表示楊佳「無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7月26日,政府為在此案中殉職的警員在上海市龍華殯儀館舉行追悼儀式[6]。此後,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就楊佳襲警案提起公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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