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6芒果日報--黨國黑幕--救國團黨國不分,黨國文物說分明
【救國團專題報導】總團部占用國土 產權不清
【芒果日報/黨國黑幕新聞中心】中國國民黨掛著民主的招牌,行獨裁統治之實,當陳水扁總統兩次當選時,這些禽獸不如的東西在咆哮著「我們的國家被偷了」,在民主國家當中,政黨輪替本應是常態,國家機器卻被國民黨長期把持,黨的機器與國家機器緊密連結,黨國一體、黨國不分,這樣的的情況下,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這種奇怪的組織,就因應而生。
秋惠文庫分享了一張黨國文物的相片,當中就有一些救國團在1959年,台灣高中生所用的救國團徽章,這當中令人讓人驚奇的是,救國團竟然可以將手伸到校園當中,組訓學生?竟還可以將學生編為XX學校的XX大隊?
戒嚴時期這種怪獸團體,可以將手伸進校園,當然,這應該是蔣經國的庇蔭之下,所做的骯髒事之一。這其實還不是最糟的,更糟的還在以下的這篇報導,救國團還多處佔用國有地,而且租金分文未付!
黨產會已經掛牌運作了,國家要積極地對救國團所占用的國產進行追討,不可繼續擺爛,否則將會失去人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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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8
〔記者劉力仁、鄭琪芳、謝文華/專題報導〕救國團不僅其「公益團體」屬性引發爭議,占用國有土地問題,也始終難釐清。最新一起是位於台北市松江路精華地段的救國團總團部志清大樓,國產局認定是「占用」,已列入訴訟追討對象,近日將正式提告。
志清大樓 土地公告現值6.6億
救國團主任張德聰說明,志清大樓產權分為三部份,一是榮工處、一是中央社、美聯社等,救國團總部所有產權僅佔三分之一,包括建地和興建費用,是在民國六十八年時以救國團自有經費購買,當年因救國團為法人組織,依法不得登記產權,協調登記在教育部之下,多年來,救國團盼教育部移轉產權至救國團名下卻未解,至今仍努力與教育部溝通。
不過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淩表示,行政院於民國六十八年核准志清大樓興建,民國七十八年房子完工登記,權狀登記房子所有權是「教育部」。
國庫撥款1.8億 救國團一毛未出
土地權狀方面顯示,民國五十九年這筆土地登記管理者為救國團,但民國五十九年救國團還隸屬國防部之下,這筆土地是國家的,救國團僅是管理單位,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救國團花錢購得土地,志清大樓徹頭徹尾就是國家的財產。
繼續追下去,九十四年六月十四日,教育部將志清大樓產權移交國有財產局管理,救國團使用這棟大樓二十幾年,在台北精華地段經營補習班、旅行社,沒付過一毛錢租金,這是百分之百侵占國有財產!
根據調查,目前救國團向國產局承租的國有地,包括天祥青年活動中心、墾丁青年活動中心、宜蘭學苑、嘉義學苑等;位於北市北市精華地段、敦化北路的台北學苑,土地是國防部所有,估計市價逾百億元,經追討,預計十二月三十一日點交歸還國防部。
此外,救國團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的經國大樓,當年由僑委會與教育部出資興建,竟遭轉為救國團財產,民進黨執政時提告追討部分產權。救國團指,劍潭中心地上物產權,僑委會部分已由救國團依法向國產局價購。教育部部分,現正進行訴訟程序中。
立委林淑芬表示,歷屆立委都曾對救國團占用國有土地,或政府機關不當撥用土地供救國團使用提出質詢,但一切都如「狗吠火車」,不了了之。
她除要求清查救國團占用情形,另外國有財產法第四十九條及五十一條規定,「公益團體租用國有土地,已有租賃關係者,則讓售與直接使用人」的規定也應修改,杜絕讓救國團有機會先低價使用這些青年活動中心,日後還有機會直接購買的不公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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