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9芒果日報--台灣史論--漢人獵殺原住民,出口中國當食補
漢人獵殺「台灣原住民祖先」當食補秘史大公開
【芒果日報/台灣史料中心】旅日的黃文雄教授,寫了一本既驚悚又啟發人心的著作「中國食人史」,當中我們把曾經發生過的中國吃人歷史給串聯起來,才發現如果把中國人說成是歷史最悠久的食人族,一點也不為過。而這篇文章又踢爆了在清領與日治時代,都有發現原住民遭漢人獵殺,並且被吃掉的現象,當時中國甚至還進口原住民的人肉干,真是駭人聽聞!
如果要認清中國人醜陋的真面目,就要從中國人吃人肉,將自己快樂建築在別人痛苦上的心態來認識,尊重人權的社會不會去吃人,也不會把人肉當成藥品或補品來吃下去,就只有低水準且殘忍的民族,才會將人或人最忠實的朋友--狗當成食補來吞!
原住民雖然會獵人頭,但是卻沒聽過有吃人肉的習俗,而漢人承襲中國人的惡習,來到台灣,竟然就將原住民當成獵物,抓來吃掉。
其實台灣漢人吃人肉的傳聞,基本上有兩位直接人證,一位是胡適的父親胡鐵花,曾經擔任台東知縣;另一位則是人人皆知的馬偕博士。
胡傳,胡適之父,字鐵花,光緒年間渡海來台,任台東知縣一職,留下不少有關當時台灣社會情況的記錄。
光緒十八年(一八九二年,即民前九年),胡傳在「台灣日記與稟啟」一文中,就記載著當時南投埔里鎮上的漢人,捕食生番(泰雅族或賽德克族)的慘狀:
「埔里所屬有南番、有北番;南番歸化久,出亦不滋事,北番出,則軍民爭殺之;即官欲招撫,民亦不從」;「民殺番,即屠而賣其肉,每肉一兩值錢二十文,買者爭先恐後,頃刻而盡,煎熬其骨為膏,謂之『番膏』,價極貴,官示禁,而民亦不從也」。-胡傳「台灣日記與稟啟」
漢人在違反官府明文禁例的風險下賣番肉、爌番膏,而且生意好到沒幾分鐘就賣光,因此大發利市。如果以一個正常的成人男性來說,如果是常年勞動,身體叫沒有贅肉的話,體重大概六十多公斤左右。換算羊隻剝肉率,大概將近四成的話,一位被殺害的高山族成年男性,約可取得二十多公斤人肉,換算成台斤大約是三十多台斤,也就是五百多台兩。因此按照胡傳的記載,每肉一兩值錢二十文,那一個成年男性的人肉,就可以換得一萬文錢。而且清朝幣值一文,應該大於新台幣幾十元。因此,能殺死一個原住民,光是受害者身上的肉,就可以讓屠夫賺到幾十 萬元。還不提剩下的骨頭和人體內臟,可以熬煮成黑色的番膏。而番膏又是當時市面上極其昂貴的珍藥。可見當時的漢人(大部分和食人記錄有關的,都以客家庄的 漢人居多),冒著可能被剽悍的高山族反擊,喪失生命的危險。以及大開黑市,逃避被官府檢舉的風險,也要拼死一搏,獵到高山族,賣給市面上的饕客,即使是千 古罕見的驚悚歷史,但背後的一層利益考量,就令人不難想像了。
番膏指的是清朝至日治時期在臺灣開墾的漢人把捕獲原住民將其人肉及臟器食餘的人骨所熬製成之藥膏。
此風當時在臺灣難以禁止。胡傳所撰之《臺灣日記與稟啟》一文有記載相關事蹟:「埔裡所屬有南番,有北番。南番歸化久,初亦不茲事。北番出,則軍民爭殺之;即官欲招撫,民亦不從……民殺番,即屠而賣其肉,每肉一兩值錢二十文,買者爭先恐後,頃刻而盡;煎熬其骨為膏,謂之『番膏』,價極貴。官示禁,而民亦不從也。」胡傳於1892年在台任官時,發現埔里地方居然有人賣人肉, 當地漢人看到原住民便爭相殺之,取人肉來賣,每兩賣二十文,買者爭先恐後,又煎原住民之骨為膏,稱作「番膏」,官府禁止無效。
日治時期大正十年(1921年),任職台南地方法院通譯官的片岡巖所著《台灣風俗誌》中,記載漢人習慣吃原住民肉的史實:「南投廳埔裏社以北鄰接番地,住民若殺一個番人時,舉莊都來慶祝,將番人首級插上槍尖…打鑼鼓歡呼遊行各莊…有人將番人屍體寸斷煮熟,然後切片分給每一個人吃…
《台灣總督府公文類纂》也發現幾篇食番肉的紀錄。顯示直到日本統治時期,台灣漢人仍有食番肉的習俗,而且還有很多料理方法,除了番肉、番膏,還有番鞭、番下水等。
醫療傳教士馬偕博士的回憶錄(P266)中則記載:「...有數十個人到那裡去,的是要得到生番部分的肉體作為食物和藥,生番如果是在內陸被殺,通常他的心臟會被拿去吃,身體的肉也被割成一條一條的,骨頭就被煮成膠,保存起來作為治瘧疾的特效藥」。
在中國的食人歷史,有的是官方史書記載,有的是來自西方的傳教士,在台灣也不例外,連馬偕博士都有看過,可見甚麼優良的中華文化,鬼才相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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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食著稱於世的中國人,甚至將美食料理與中藥食補也延伸到人肉範疇,可憐的台灣原住民因而成為早期漢人移民的盤中飧。
台灣原住民對台灣的貢獻可以寫一部大書,但是在諸多原住民對台灣的貢獻當中,最令人匪夷所思、甚至是慘不忍睹的,居然是被漢人獵捕來當作進補的中藥食補,這一個史實相信在公諸於世之後,世人對於原住民在歷史上與漢人接觸後的悲慘遭遇,當有一個全心而深刻的認識。
在展開這個被有意、無意掩蓋的史實之前,我們必須先了解一下,漢人會吃人肉嗎?究竟他們是被飢饉所迫、抑是天性就愛吃人肉?有關這個問題,旅日的台裔中國問題學者黃文雄在「中國的食人文明」一書(台北‧前衛出版社)中,已經有了非常精闢而深入的研究,他列舉了中國歷代史冊,以及清代歐洲傳教士、使節 的親眼見聞,令人難以置信地證實:中國人是地球上唯一愛吃人肉、而且認為人肉是具有治癒各種絕症的上品妙藥!
中國的吃人歷史與文化傳統
在黃文雄這本書中,他以史記所記載的「晉文公受困無食時,食客介之推割下小腿肌肉煮肉羹給主子吃而活命」的故事,還有「割股療親」這則中國人普遍相信,人肉可以治療不治之症的記載,來點明中國人乃是愛吃人肉的民族。
這本「中國的食人文明」,更從各朝代官書的歷史文獻,蒐錄許多中國吃人肉的史實,例如從東漢時候起,在許多群雄爭霸戰役中,為了解決軍隊糧食補給問 題,官兵經常在部落所經過的地方,搜捕老弱婦孺宰殺為食,甚至還設有專門的人肉軍需部門與官職,負責豢養和宰殺俘虜製造軍隊伙食,這種由政府設立的吃人機 關,在今天的文明時代聽起來,真是聳人聽聞。
漢人的吃人文化受到東西洋共同矚目
到了距今不過百來年的清代,中國公然吃人肉的現象並沒有消失,在太平天國之亂當中,受雇於李鴻章訓練淮軍一支「常勝軍」的英國軍官「戈登」,在他的回憶錄中,也數度指出中國軍民吃人肉的盛況,書中還附上了安徽省常熟地區市場上人肉的價錢,清楚列出各種男、女、老、少,以及人體各部份器官人肉的價錢。
日本大文豪芥川龍之介曾經數度造訪清末民初的中國大陸,他也有一篇小說記錄大陸吃人肉的風氣:一位大名鼎鼎的土匪被公開砍頭處決,群眾一湧而上、帶 著事先準備好的饅頭搶沾土匪脖子上的鮮血吃,認為這種帶著土匪血的饅頭吃了可以驅邪百病不生,隨後土匪的屍首更被不肖官吏盜賣,做成包子出售,市場上百金難購,多可怕的吃人文化與食人民族啊!
黃文雄的書中也提到,清朝時候台灣對中國大陸的出口貨品之中,有一樣就是以水缸包裝的原住民醃肉,從台灣鹿港出口到廈門,據說非常搶手,可是美中不足的是,黃文雄在提到這件事的 時候,並沒有引述資料來源,否則一定更證據確鑿。
中國人愛吃人肉既然是不爭的事實,那麼,四百年來像潮水般湧入台灣的漢人羅漢腳們,他們是否也把這樣的習俗帶到台灣來呢?答案當然是肯定的,因為至今仍然有不少還健在的閩南人、客家人、原住民,都遭遇過漢人吃原住民肉的歷史經驗。
恐怖的漢人吃原住民人肉史實
根據大正十年(民國十年)任職台南地方法院檢察局通譯官的片岡嚴氏所著的「台灣風俗誌」一書,民國七十六年由眾文圖書公司,陳金田翻譯的第六三二頁,題目「番肉」中,就敘述著兩則漢人吃原住民肉的史實:
「南投廳埔里社以北鄰接番地,住民若殺一個番人時,舉庄都來慶祝,將番人首級插上槍尖….打鑼鼓歡呼遊行各庄….有人將番人屍體寸斷煮熟,然後切片分給每一個人吃….平地人就迷信吃番人肉即不會被(番人出草殺)害」
「民前一年前後(明治四十五年),宜蘭山地發生二個腦丁(採樟腦工人)殺死番人吃肉的事件,也是出於前述原因」
光緒元(一八七五)年,吳光亮率領清軍打通從水里翻越中央山脈抵達玉里的八通關道路,旋以路口位於內山,不利於招募大陸移民,而另從玉里經瑞穗,欲沿著秀姑巒溪打通一條銜接海口的支路,在開路過程與「奇密(奇美」)社人爆發激戰,清軍以詭計盡屠奇美社人,史稱奇密番討伐之役(或稱大港口事件),根據部落耆老口述,當時吳光亮所率領的廣東飛虎軍,同樣也將所擊斃的阿美族壯丁烹煮食盡,可見漢人嗜食人肉之一斑。
筆者先父出生於光緒三年(一八八七),是抵台後第三代的泉州安溪郡閩南人,在日治時代菸酒尚未公賣前,一直在大稻埕迪化街開設補藥酒廠,商號「延壽 堂」,主要的客戶集中在三峽、大溪伐木製造樟腦的墾民,據先父生前告訴筆者說,有一次他搭乘渡船溯淡水河至大溪收取貨款,剛好遇到隘勇獵到一位原住民(應 該是泰雅族),隘勇將整個原住民屍體放入鶯歌鎮特產的陶製大水缸內,四周圍以柴火加水燉煮,並以每碗肉、每碗湯多少文錢的價格兜售(詳細數字已經遺忘), 先父也因為好奇而買了一碗肉吃,記得當時筆者曾詢問先父,人肉滋味如何,先父答說:人肉鹹鹹,這一段筆者家族的親身經歷,應該可以彌補漢人吃原住民正式史 料的不足。
田野調查揭發的漢人捕食原住民實錄
八十七年十月間,筆者隨東森綜合台「台灣部落尋奇」外景小組前往高雄桃源鄉採訪,在高中部落遇到一位六十七歲、住在寶山二集團部落的布農族郡社人林文郎(假名),他告訴筆者說,他父親廿五歲那年,單槍匹馬從桃源前往二集團山區狩獵,被客家腦丁發現,客家人成群拿著武器敲鑼打鼓,將他父親包圍在山谷 中,希望等他父親餓得昏迷時再捕來吃,林回憶說他父親當時只剩下三發子彈,心想先打死兩個敵人後,再利用最後一粒子彈自殺,結果,當時有一位從六龜駐在所送公文到二集團的客家警丁(警察局工友),聽到這個消息後,竭力勸阻他的鄉親放棄行動,否則非但注重團結的布農族人將集體來復仇,而且日本人也會怪罪下來,最後這些客家腦丁知道事態嚴重知難而退,林當時還幽默地對筆者說,如果他父親當年被吃掉,今天筆者就聽不到這段故事了。
今年八月間,筆者又隨東森綜合台「台灣部落尋奇」外景小組前往苗栗南庄鄉蓬萊村採訪,在八卦力部落又聽到另一件故事,主人翁是現年七十六歲的賽夏族 老人楓清閒(假名),時間是在光緒初年,客家人黃南球以武力屠殺獅潭賽夏族奪取土地的時候,有一次楓清閒的祖父被黃南球所屬的客家軍事移民團抓到,關在熬煮樟腦的大鐵鍋中,消息被賽夏族根家一族聽到了,藉著黑夜掩護而把楓家祖父救回部落,從此以後,原本姓風的這一系賽夏族,為了感激根家救命之恩,而把漢姓 的風改成木字旁的楓。當時筆者曾追問楓清閒說,客家人將汝祖父關在鐵鍋中,是否準備煮來吃?楓清閒沒有回答,不知道是聽不清楚問題,還是仍舊畏懼漢人主流 社會的勢力,不敢指控漢人吃原住民肉的惡行。
缺乏反省能力的食人族主流社會
今年六月間,有一天晚上筆者偶爾打開電視,看到三立set電視台播出一個節目,名稱與報導地點都因為節目已近尾聲而不清楚,只記得畫面中是一位六十 餘歲的苗栗客家老人,手中展示一張日本警察徵調民伕參加討伐原住民(應該是泰雅族)的「殺人令」,還記得該台記者問受訪者說:你們殺了那些原住民後,屍體 都哪裡去了,那位老人居然很爽快地回說:統統吃掉了!
是的,統統吃掉了!這句話解釋了從清道光十四(一八三四)年起,以客家人姜秀鑾為首的「金廣福」武裝移墾集團,開始屠殺新竹北埔、三灣、竹東賽夏族 人搶奪土地,以及光緒初年黃南球的「廣泰成」武裝移墾集團,屠殺獅潭賽夏族與大湖鄉泰雅族搶奪土地後,在整個足足有新竹市十餘倍大的土地上,居然找不到絲 毫被害原住民萬人塚的原因,原來都是被漢人墾民給吃掉了!
在這篇報導中,筆者所採訪到的漢人吃人實錄,幾乎都集中在客家人身上,這並不代表筆者對客家族群有所成見,也並非獨有客家人才擁有吃人習俗,而是客 家人比閩南人晚到台灣,只能侷促在平地閩南人與山地原住民之間的一隅狹窄丘陵地上,時間距離現在也不過一世紀左右,所以史蹟還斑斑可考,其實盤據台灣西部 平原的閩南人,對待平埔族的巧取豪奪,同樣地異曲同工。
從一窮二白的大陸,逃難到「滿地金錢淹腳目」台灣的漢人移民,以欺詐、武力掠奪了原住民土地,甚至連抵抗者屍骸都吃下肚之後,有沒有對受害者做何種 懺悔與反省,有沒有對這一塊接納他們的島嶼懷抱任何感恩之情呢?我們從今天屹立在獅潭村義民廟的黃南球雕像,腳下的碑文依然倨傲地宣稱「兇番蠻頑….不服 就撫」的陳述,就可以知道,這一群控制了台灣、掌握歷史解釋權的主流族群,他們骨子裡的食人族本質,並沒有隨著時間而消失!
後記:
漢人常以文明、開化者自居,對於非我族類則統稱為番或蠻夷,若從普世公認的標準來看,吃人其實是野蠻人才有的陋習,漢人才是真正的番,不過,若是以 人類的文化程度越豐富煩瑣,就代表越開化的話,例如法國文化之所以雄冠歐洲,從法國飲食所用的材料之多、烹飪法之繁複,就可以看出一班,而中國人是全球唯 一了解人肉的藥用價值、而且也擅長烹飪人肉的民族,這難道不是文化演化程度較高的表徵嗎?若依照這樣的推理,不懂得吃人肉的台灣原住民,當然是未開化、只 能被捕來當盤中飧的落後種族吧?
看了之後可有何反思嗎 ?
漢人獵殺台灣原住民當食補秘史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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