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2芒果日報--國際新聞--不招認就打爆你,香港警遭控刑求
《旺角警民流血衝突首度開庭》港警被爆執法過當 不招就打
〔編譯魏國金/綜合報導〕香港旺角警民衝突(或稱「魚蛋革命」)十一日首度開庭,不少被告投訴警方執法過當,被捕時被警棍毆打腦部,警方還以恐嚇、長時間不允許睡覺等手段逼使他們認罪,進一步落實港警中國公安化的指控。
香港「立場新聞」報導,十七歲的中學生李浩文投訴,他被捕時在警車內,有警員警告他若不招認就挨打。他在旺角警署內被便衣警察毆打胸部三下,因而影響其口供。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被告薛達榮向法庭投訴,他被捕時受到不必要的毆打,警方持警棍毆打他的後腦,導致他縫了七針,而且他根本沒有做出警方所謂的口頭招認。另一被告陳宇基頭部貼有方形紗布,指稱他被制伏後仍遭警方毆打,警棍朝他頭部落下,讓他血流滿面。
被告連潤發則指控,他遭拘押期間,每當有睡意,警方便對他大聲叱喝。他被捕四十小時未曾入睡,是在精神狀況極差的情況下錄口供,而且警方最初告訴他將以非法集結的輕罪控告他,最後卻以暴動罪起訴他,難脫引導辦案之嫌。
據報導,法官羅德泉認為相關投訴與司法程序無關,強調「法庭要帶出清晰訊息,法庭與警方是獨立的,對警方的投訴不應由法庭處理,法庭不是警方的一部分。」被告只好撤回投訴。
學生團以「學民思潮」成員及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師生六十餘人,十一日手持「濫捕可恥」標語,遊行至警察總部,要求警方釋放被捕逾卅小時的學民成員、中大學生林淳軒。香港多家媒體畫面顯示,警民爆發衝突後,林在抗議群眾與警方之間調停,避免事態惡化,並未做出襲警、擲物的動作。
學民召集人黃之鋒指控,林淳軒被捕迄今超過卅小時,警方以暴動罪起訴他,卻拒絕律師與他聯繫,漠視被捕者的人權。
根據「維基百科」的「香港警察公安化」條目,自一九九七年香港主權移交以來,尤其是曾偉雄擔任警務處長後,警方對於一般遊行示威採取強硬態度,多次被指涉嫌為港府執行北京政府委派的政治任務。人權團體「香港人權監察」指香港警察政治中立成疑,美國華爾街日報也認為港警已不再中立,為取悅北京而對付和平示威者,更有報導指港警執法方式與中國公安雷同,疑已成為武力鎮壓異己的機器。
引述自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paper/957635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