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1芒果日報--惡有惡報--昔誓言全家死光,今打臉當選無效
議員涉賄一審敗訴 李全教當選無效
【芒果短評】國民黨政權之不要臉,李全教就是個樣本。買票的證據確鑿,已經成為全台皆知的事。不但在那邊喊冤,主持議事在那邊大喇喇地抽菸,絲毫不把全台灣人民的憤怒看在眼裡,從去年開始三度提出法官迴避延滯訴訟,你要是問心無愧,搞這些小動作幹什麼?
現在立法院民進黨單獨過半,以後地方議會議長的選舉,應該要修法改為記名投票,才能杜絕賄選。你當多數黨的議員,卻不依多數黨的意識投票,擅自決定投票意向甚至接受買票,都是民主政治所不容的。要杜絕李全教現象,應該要從這方面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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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議會議長李全教被台南地檢署及前市議員王峻潭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歷經一年審理,今天下午5時一審宣判,李全教被判當選無效,可上訴,因全案提告民事,李全教不需停職,需二審定讞才會喪失議員資格。
這起全國矚目的選舉官司,曾引發台南市長賴清德一怒之下,拒進議會長達234天,甚至被外界認為就是因為賴清德沒進議會,才導致台南市爆發登革熱。李全教、賴清德的恩怨情仇糾葛多時,倒底誰勝誰負,攸關雙方政治尊嚴。
李全教競選議員時的玉井區競選總幹事黃澄清(現任玉井農會總幹事)、樁腳李麗華,前年11月27日遭台南地檢署查獲賄選並遭羈押,台南地檢署及對手王峻潭認為黃澄清賄選案足以影響選情,兩方在前年底對李全教提出「民事」當選無效官司。
黃 澄清案被控在議長李全教參選議員期間,擔任李的競選總幹事並為李買票。去年7月31日一審宣判,黃澄清判刑5年,李麗華判刑2年,該案目前在台南高分院審 理中。外界認為黃澄清賄選跟李全教脫不了關係,但台南地檢署調查,黃澄清雖有交付30萬元給李麗華,但僅能證明黃、李賄選,無法證明李全教有提供資金,或 參與賄選謀議,去年11月底處分不起訴。
面對民事當選無效官司,李陣營從去年初開始,三度提出法官迴避延滯訴訟,台南地院去年10月底召開程序庭,李陣營祭出「解除律師委任」及「無人出庭」策略,合議庭裁定10月23日、11月6日及11月20日連開三庭,若李陣營仍無人出庭,將以「一造辯論」方式直接結案。
法 院擺出強硬態度後,10月23日開庭時,李陣營又提程序問題,並要求調閱證據,合議庭裁決透過密集審理,積極釐清相關卷證資料,原訂11月6日庭期先行取 消,12月21日召開最後一次準備程序庭,李全教親自出庭辯駁,表示自己與已因賄選被判刑的總幹事黃澄清很少接觸,也從未拿錢給對方。
在蔡英文感恩茶會上,有民眾尖叫報告李全教一審輸了,全場掌聲如雷,蔡英文邀賴清德上台發表感言,她還說:「這是遲來的正義,市長今晚會很高興。」
李全教說,「民進黨大勝我心裏早有準備,我對台灣的司法和政治已經沒有期待。」
法 院宣判後,李全教立刻透過律師李永裕發表聲明,他說,台南地院歷經1年多審理,今天做出李全教議員當選無效判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7條及第 122條規定,必須等第二審判決當選無效確定,並從判決確定日起才能解除李全教議員職務,所以李全教目前仍保有議員及議長身分,議會運作一切照常。
李 全教對於台南地院應依職權調查必要的事證沒有調查清楚,就判決他議員當選無效,深表遺憾及不服,決定上訴到底,他強調心胸坦蕩問心無愧,而且他相信未來上
訴到第二審會再提出必要事證,台南高分院最終仍會還給他清白及公道,他同時也呼籲有心人士不要一再惡意攻訐以及用卑劣手段技倆企圖影響司法,應該徹底還給 司法一個乾淨不受干擾空間。(辛啟松、李恩慈/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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