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2芒果日報--政經新聞--指馬拿頂新獻金,周玉蔻獲判無罪
指馬拿頂新獻金 周玉蔻無罪
2016-01-0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名嘴周玉蔻去年底接連爆料指稱:「拿了頂新集團秘密獻金的,正是馬英九總統」,馬自訴控告周玉蔻涉嫌加重誹謗。台北地院認
定,周有相當理由確信她所言為真實,且現行政治獻金制度確實還不完備,尚有許多操作空間,依據大法官釋憲,基於確信而發表的高度公益性言論,屬言論自由的 保障範圍,昨判她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在現今政治獻金制度下,「無證據證明」馬英九與競選團隊收取頂新集團的非法政治獻金,並不表示馬與團隊「事實上」確未收取;但法官也強調,此判決並非認定頂新有提供馬非法政治獻金,而是從情理上判斷,確有這樣的「可能性」。北院︰ 獻金法不完備 有許多操作空間
北院認為,周玉蔻雖未能提供馬團隊是否確有收受頂新集團兩億元非法政治獻金的確切事證,且周玉蔻光憑她所掌握到的訊息,即認定馬團隊有收受頂新兩億獻金,亦稍嫌武斷;但非法政治獻金本就難以核實,我國政治獻金法尚不完備,仍有許多操作空間。
判決引用周玉蔻舉證的媒體報導,指頂新集團曾提供TDR退佣五百廿五萬元作為政治獻金,透過王金平交給國民黨高雄縣黨部,但國民黨卻未存入國民黨政治獻金專戶的前例,可見政治獻金的規範確有死角;與馬有密切關係的律師宋耀明,也曾向周說政治獻金有其他入帳方式。
法官︰獻金可能性存在 只是難查證
判 決又指出,周玉蔻發言當時,正值輿論質疑政府是否護航黑心企業,甚至國民黨內也有類似看法,而頂新魏家支持馬連任,並擔任競選後援會要職的事實,使頂新提 供非法政治獻金的可能性確實存在,只是難以查證,不宜賦予沒有司法調查權的媒體人過重的查證義務;馬身為國家元首,也可幾乎毫無困難地澄清。
判 決指出,頂新駐一○一董事胡定吾的確與馬、頂新皆有相當關係;國安會前副秘書長張榮豐作證說,他確實私下告訴周玉蔻說,他研判頂新的政治獻金行情最多就是 兩億元,不會是十億;名嘴蔡玉真作證承認私下與周聊天時討論到,頂新集團在馬政府拿到的諸多特權與好處,懷疑胡定吾是最好的白手套人選。
法官︰高度公益性言論 符不罰要件
法 官認為,周玉蔻根據上述自行收集的跡象,推論形成確信,質疑馬團隊透過胡定吾收受頂新獻金,雖有部分屬道聽塗說、傳聞流言,但仍難以認定周玉蔻明知與事實 不符,或完全不在乎事實真偽,仍惡意發表不實言論,周主張她有相當理由,確信她指摘的事情為真實,應屬可採信,依五○九號釋憲意旨,符合不罰要件,判周無 罪。
胡定吾、國民黨中常委劉大貝、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三人,也被周玉蔻點名是頂新門神、白手套,三人另案控告周玉蔻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上月起訴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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