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16芒果日報--黨國黑幕--復行視事沒依據,山寨總統竊台灣

140216芒果日報--復行視事沒依據,山寨總統竊台灣


復行視事無依據,山寨總統竊台灣


復行視事有憲法依據??國民黨說復職就復職??連行政院長代裡的程序都沒有做,哪來憲法依據??

<本報引述自年糕料理館>195031,蔣介石在台北自行宣稱「爰於三月一日復行視事,繼續行使總統職權」。然而,翻遍「中華民國憲法」總統之章,也查無此「復行視事」的法源,他憑何權力「復行視事」公然違憲?年糕原本也想不通這一點,直到今天拜讀雲程賢拜大作-《復行視事:視什麼事,又是什麼事?》,想了一整天總算有點開悟。原來蔣介石是以「中國戰區最高統帥」的個人身分,接受盟軍的委託派遣陳儀前來「代理佔領台灣」,他宣布的「復行視事」指的是他把派遣給陳儀的權限收回由他自己統治,但為了掩飾他所承接的「盟軍任務」、且為了取得統治合法性,才會對隨他「被盟軍批准」逃亡來台的中國軍民宣稱「復行視事」。重點是,當時蔣介石才有資格繼續執行「盟軍任務」代理佔領台灣及統治台灣,而非以中華民國總統的身分或中國國民黨的身分。然而,吳伯雄在二二八音樂會中致詞,「二二八事件發生與行政長官陳儀的貪腐無能有關,未來必須強化肅貪,讓後代不再承受貪腐政權的痛苦。」 妄想藉此把陳儀跟中國國民黨作切割。有蔣介石的被「盟軍授權」,才有陳儀被派遣來台接收,才會上演「中華民國政府播遷來台」的歷史戲碼,也因此中國國民黨 才能「獲准來台」,吳伯雄搞清楚了沒?吳伯雄如果切割了這一段,中國國民黨任何一個候選人根本沒資格在台灣參選!包含馬英九在內。


陳 儀是蔣介石授權派遣的官員,他的合法性還遠高於中國國民黨,吳伯雄可能沒想到這一段吧?來台的中國國民黨黨徒,也僅僅是當時中國國民黨眾多派系中的一支, 嚴格講只能算是「蔣幫派系」而已,時至今日竟然還妄想把二二八跟中國國民黨作切割不願概括承受,這算不算是無恥呢?「中華民國政府」不管是由哪一個政黨主 政,都只是執行「蔣介石政權」被盟軍委託代理佔領台灣任務的延續而已,都得兼負起當年蔣介石政權獨裁統治引發二二八事件的政治道義責任。

知道為何蔣氏政權要喊「反共抗俄」了吧?因為這或許是他的任務之一,圍堵共產黨的勢力蔓延,他不能不喊給盟軍聽。知道為何當初是美國為首盟軍的艦艇運送中國軍隊來台了吧?知道為何後來美軍會再提供美援,協助台灣經濟起飛了吧?歷史真相越來越清晰了。至於馬英九為何會在228假日派幕僚前往AITAIT為何會破例在假日接見?兩者之間是否達成某種協議或密約?這應該是馬英九出來說清楚講明白的才對。



 

違法違憲還發行郵票紀念,中國國民黨之不要臉,由此可見。
復行視事紀念郵票,還有發行「無齒郵票」,果真是無恥。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是山寨版 , 証據及理由如下 :


現在這個「中華民國」只是個趁著局勢混亂,假借二二八屠殺、清鄉、白色恐怖等高壓手段,欺騙善良台灣人的盜版品、山寨機政權集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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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是山寨版 , 証據及理由如下 :

1.
中華民國首任兼末代代理總統李宗仁是否來台? 答:沒有。

2.
中華民國首任兼末代代理總統李宗仁何時下令該國中央政府機關來台?答:從未下令過。

3.
盟軍麥克阿瑟何時批准「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機關來台? 答:從未批准過。

4.
重點之最,中華民國憲法第四章「總統」之章,哪個條文准許下野引退總統可以「復行視事」的?答:雖然當時之中華民國憲法並沒有規定不准,但還是需要增補臨時條款讓「復行視事」可以合法。

5.
蔣介石憑何法源,可以自行宣佈「復行視事」? 答:根據蔣家家法。

另外補充幾點:
a.
根據國民黨說法:1949/01/21 - - 1950/02/2813個月中,中華民國總統是李宗仁。以此記錄,則他在總統府僅上班11個月14天。李宗仁總統於1949/12/05前往美國,一住16年。

b.
中華民國政府於1949/02/05遷都廣州之後,因李宗仁總統後來落跑,故原有的中華民國政府立即成為中空,沒有下文。

c. 1949/12/08
運載蔣介石私人軍隊與中國人到台灣逃難的工作由美軍執行。

d. 1950/03/01 - - 1954/02/19
將近四年內,中華民國同時有兩位總統:
一位叫叫蔣介石:1949/12/08逃亡到台灣,而後於1950 02 28沒有經過任何憲法程序,沒有交接,自行加冕復行視事。

另一位叫李宗仁:在1949.01.20從副總統繼任為正式總統,最後卻落跑到美國一直呆到1965 7月才回中國。

e. 1954/02/19
由蔣介石在台灣自行宣布所召開的國民大會並非是遷移至廣州的中華民國國民大會的延續。而是在台灣由蔣介石自行成立的國民大會。換句話說,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不是廣州中華民國的合法延續,而是一個新創的「中華民國」。

f.
新創的中華民國延續至今,終於列上中華民國之民進黨所主張的「台灣前途決議文」,且與國民黨分享,正式認為它是主權獨立的國號。

g.
民進黨認為主權獨立,國號稱為「中華民國」(ROC) 的領土是包括台澎金馬四地。而1979 美國所通過的台灣關係法(TRA)所稱之台灣,其管轄範圍僅限於台澎,不包含金馬。顯然地,台灣前途決議文與TRA所適用的範圍地區不符合。

如此,若DPP認同台澎金馬的ROC,就抵觸TRA。若DPP認同TRA,就無法認同ROC,這是套餐,不能單點。換句話說,ROC的領土疆域與TRA的轄管區域本是互相不吻合的,只能二選一。

h.
台灣前途決議文與TRA除了領土區域有所不同之外,另外TRA並沒有承認台灣(台澎)或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所以DPP若要認同「台灣前途決議文」,就不可能認同「台灣關係法」,兩者立場互相衝突的。

http://pfge-pfge.blogspot.tw/2010/06/blog-post_7276.html#axzz1yQ83jQ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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