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12芒果日報--黨國黑幕--三億元沒給扁家,辜仲諒偽證說謊
3億實未給扁 辜仲諒說謊
這一則新聞為陳年舊文,但是整個呈現出司法的醜陋,在2008年政黨輪替之前,本報及台派人士踢爆了部分司法官頻頻赴中國進修研習,中國是民主法治非常先進的國家嗎?司法很成熟的國家嗎?當然不是,中國的司法是專為一黨專政服務的。看看這幾年特偵組是怎樣修理非國民黨人士的?所以當年這些司法官赴中國研習,是研習甚麼東西回來,不就是非常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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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20日
【賴心瑩╱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法院昨開庭,審理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涉及的紅火案,辜聲請傳喚律師傅祖聲、陳明以及中信金法務長金延華出庭作證。陳明、金延華均作證,紅火公司獲利的三億元未流進扁家,因辜仲諒擔心返台被押,才會幫辜做出不實陳報狀。怕遭押才不實陳述
陳明、金延華昨說,特偵組檢察官不相信辜仲諒不知紅火獲利流向,曾說:「除非紅火獲利和扁案有關,辜仲諒案才由特偵組併辦」。
兩人還證稱,辜仲諒希望返台後不被羈押,且案件由特偵組偵辦對他較友善,才請他們做不實陳報狀,並依特偵組意見,改稱紅火獲利三億元多數用於沖銷先前送進扁家的現金缺口,餘款供扁家日後再度索討之用。
兩人還證稱,辜仲諒希望返台後不被羈押,且案件由特偵組偵辦對他較友善,才請他們做不實陳報狀,並依特偵組意見,改稱紅火獲利三億元多數用於沖銷先前送進扁家的現金缺口,餘款供扁家日後再度索討之用。
2證人恐移送懲戒
律師陳明、金延華(具律師資格)明知陳報狀並非事實,卻仍具名幫辜仲諒遞狀,恐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合議庭將等全案辯論終結後,再決定是否將兩人移送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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