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8芒果日報--台奸新聞--財閥中資齊炒房,臺灣人淪為屋奴

131008芒果日報--台奸新聞--財閥中資齊炒房,臺灣人淪為屋奴
財閥中資齊炒房,臺灣人淪為屋奴

【芒果日報/台奸舉發中心】看到什麼國家一號院,那對腦滿腸肥,連話都講不清楚的夫婦在拍豪宅廣告,就一肚子火,呸!!!這個台奸政權,就是照顧財團、富人,昔日那種為小市民設計的房屋廣告,現在完全看不到了。

那個什麼趙藤雄,根本就是跟國民黨集團掛勾的炒房投機客,馬的,居然說一坪兩百五十萬的地價不算貴,那你就買給我們這些22K的可憐的年輕人,每人十坪就好!要不你去當個慈善家,去救救那些日子過不下去的可憐民眾,那本報就把這些幹譙你的話吞下去!自己為富不仁,與國民黨集團勾結來傷害台灣,圖利自己,這種想要把台灣社會鎖進類似印度種性制度的財閥,真他馬的,如果有一天台灣人受不了起來革命了,第一個要殺的,恐怕是這種炒房投機客吧?

馬英九台奸政權眼中只有財團,老百姓牠們根本沒有看在眼裡,一堆貪官屋立腦就想著怎麼搞錢,即使把台灣的生態、文化、基本價值觀摧毀了也無所謂,果真是「選錯了總統,亡國又滅種」!那些台奴,你們再來說「選誰都一樣」吧?

當我們看到腦滿腸肥的房地產業者在那邊大肆炫耀、大吹大擂,要將林口變成什麼溫哥華,所有的房地產建案不是替上班族設計,而是專替那些有錢人良身訂做之時,房市泡沫化其實已經不遠,經濟的衰退與崩盤,其實也近在眼前了,不把老百姓當人看,那麼大家就來試試看!

廉價的生命
蘋果妹

 自從阿告上任之後,我覺得他們那些政府官員與明星與企業家,與我們是徹底切開的,也就是他們過著他們的酒池肉林,豪奢宴飲的生活,我們平民百姓要賺錢,就像是打赤著腳,在滾燙的柏油路上,去追著法拉利賽車跑的生活一般辛苦。

因此這些人用那種幾乎是用鼻子哼出來的話,一萬多元的鞋子算便宜了!

於是我低頭看了一下,我那2雙只要350元的帆布鞋,對他們而言是什麼?然後,要命的是台灣人有土斯有財的觀念,女生嫁人,男的一定要有車、有房,於是人口愈來愈少的台灣,怎麼房價,竟然比那天上的月亮還要高!

想想,我們竟畢竟不是月薪47萬元,但是可以存48萬元的人,因此終其一生努力賺錢,就為了買那一間房子,賺的錢都付房貸還有利息了,一個人的一生,有30~40年都要壓在這上面,怕沒工作,怕付不起房貸!

哎喲!眾人用其一生的血汗換來的錢,成就你們豪奢的生活,再來嫌棄這成就你們的人。

想來實在好悲情的人生呀!我們怎麼投胎時是沒有算好,還是孟婆湯喝太多了,拿著公杯拼命灌,才會喝到茫了,然後沒有踩穩而掉在這個鬼島上,過這種悲慘的生活。 
一坪50~60萬元的房子都買不起了!結果今天看到一條新聞,呃!那某大建設公司的老闆,批政府打房!無恥的問說「每坪250萬元真的貴嗎?」哎喲!我沒有看錯,真的是每坪250萬元台幣的房子,而不是印尼盾或者是辛巴威幣,而是那上面有著四個小朋友的新台幣!

當年晉惠帝問說,「何不食肉糜」至少還是有一點溫度,至少替人民想解決的方案,但趙大老闆的每坪250萬元不算貴!我很想問,你是真的活在人世間嗎? 
試想,一個月薪22K的員工,就算給他30K好了,不用交勞保,不用交健保,不吃不喝,不能生病與請假,還不能有通貨膨漲,雙手奉上新鮮的肝,要用7年的青春與勞力,才能買得起一坪呀! 

趙大老闆,「每坪」「250萬元」的房子,真的不貴嗎?是房子不貴,還是在你的富貴生活之中,應該是那些靠著賣血流汗去賺錢的人,在你眼中,他們生命確實真的很便宜與廉價。

他的想法與之前那個嫁了426光明燈姊妹花的死八婆都是一樣的!那八婆不是說一萬元的鞋真的很便宜,從那時開始,只要是她們姊妹廣告一律轉台之外,那些廣告東西,我全部都拒用,就連7X4我也不去買了!

因為如果不這樣做,我們就只能永遠都只能被這些人踩在腳下,永世不得翻身,繼續過著出賣廉價體力與生活的日子!那跟種姓制度有什麼差別。我就是這樣,不用不買,拎祖嬤不會死。

中資可來台買地蓋房 旅館業︰子孫將成中國人的房奴

〔記者張傳佳、吳正庭、徐義平/綜合報導〕台北市產發局昨天舉辦第二次服貿座談會,邀請相關產業公會出席,旅館公會顧問韋建華質疑,台灣人到中國只能向當地承租土地,但中國人來台投資旅館業,卻可以買土地蓋房子,完全是不平等待遇,他痛批,若未有配套,「後代子孫只能成為房奴,付租金向中國人租房子!」

我業者赴中只能租地

韋建華痛批,台灣沒有豐富資源,窮得只剩下土地,「但土地還被人家買光?」若政府沒有相關配套,未來台灣人民的生存成本將越來越高。

韋建華並建議,政府應建立中資退場機制,若中資將來不在台灣營業,土地必須歸還。

對此,交通部觀光局代表表示,首例中資來台闢設的金門觀光旅館「鷺島酒店」已通過籌設許可,需由內政部處理後續土地問題;金門縣政府則表示,初步了解,該投資屬「舊案翻新」,刻正要求廠商補列基地等資料,並就相關問題提出說明。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回應表示,由於台灣、中國的土地制度不一樣,台灣是採私有制度,中國則是採國有制度,但根據兩岸關係條例第六十九條,中國法人及民眾經過一系列審查以及投資項目確定後,是可以取得台灣土地的所有權。

不過,中國業者一旦取得土地資產,限定三年內不得移轉,並持續監控資產狀況,如果期滿後中國業者轉手給台灣民眾則解除監控,若移轉給中資、外資則持續監控,即便中資業者撤出台灣,土地仍留在台灣。

芒果日報新聞參考點

2.     廉價的生命 蘋果妹的歌舞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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