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8芒果日報--黨國黑幕--黨國統治真恐怖,整肅人民當政績
台灣白色恐怖
作為日本殖民地,臺灣住民曾經參與了二次大戰。1945年8月15日,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前,台灣住民已經先後穿過日本軍服、國民黨軍服、共產黨軍服。戰後全體台灣住民經歷1947年228事件,遭遇無差別屠殺,人民從熱切期望「祖國」掉落到絕望深淵。228之後的台灣住民在悲憤中尋找出路,中國共產黨在台的地下組織-台灣省工作委員會乘勢吸收地下黨員。228發生之前在台灣的地下組織,黨員不足百人,到1949年底,黨員超過1300人。
1949年5月20日凌晨起「台灣地區」進入戒嚴狀態,同年台、師大學生「四六事件」,國共內戰動盪局勢衝擊台灣。1949年7月在澎湖發生上千人的山東流亡學生案件,1949年12月11日在台北槍決張敏之校長等7人。在台灣本島地下組織發行的《光明報》於1949年8月被當局破獲,接著基隆市工作委員會基隆中學鐘浩東校長案、高雄工作委員會案相繼被偵破,10月當局在全台灣四處逮捕異議份子,省工委書記蔡孝乾於1950年1月被捕,主要工委陳澤民、張志忠、洪幼樵相繼被捕,蔡利用機會逃逸,4月於嘉義竹崎再度被捕。之後,當局循線捉人、監禁、殺害、自新的總人數,遠遠超過地下組織黨員人數。國民黨在台灣執行「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人」的恐怖政策,造成無數家庭的災難,更實施長達38年(1949/5/20~1987/7/15)之久的戒嚴統治,這段歷史稱為「白色恐怖」。
韓戰爆發後,東西方冷戰確立了台灣外部局勢,台灣成為自由對抗共產的亞洲島鏈封鎖線的其中一個國家。當時的中國國民黨政權對外宣稱「自由中國」,在台灣島內卻嚴厲執行恐怖統治,以「匪諜」、「叛亂」罪名整肅異己。根據檔案初步統計,1949年12月至韓戰之前,槍決20人(全部為外省籍),1950年6月25日至年底,槍決145人,1951年148人,1952年達到208人,1953年147人,1954年108人,1955年106人,1956年47人,1957年20人,1958年10人,1959年13人,1960年7人,1961-1972年槍決49人,1971-72兩年之間槍決18人,均為在台外省籍人士。上千名因專制統治被槍決者中,來自中國各省籍者約佔四成左右。
228事件和白色恐怖統治,不只對20世紀後半葉的台灣造成全面性的人權侵害,直接與間接受害者在宛如監獄島的社會裡,所造成的心創(trauma)深及社會各階層,加深了被統治者的族群分化現象,造成今日政治認同的問題根源。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其中第30條: 「本宣言所載,不得解釋為任何國家、團體或個人有權以任何活動,或任何行為破壞本宣言內之任何權利與自由。」然而當時還是聯合國理事國的中華民國,在台灣 的戒嚴統治,無數侵害人權的冤案,卻毫不掩飾地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的任一條原則。白色恐怖時代的政府作為,成為人權宣言的反面歷史教訓。
本園區有限的展覽,並不足以表達經年累月人權侵害的實際狀態於萬一。期盼台灣所有公民互相敞開心靈,從過去慘痛的歷史中,深刻了解人權的重要。我們不只有責任維護自己的權利,也有維護別人權利的責任。只有更多數的公民主動關懷歷史真相,人權思想才能成為生活的一部份。
1949年5月20日凌晨起「台灣地區」進入戒嚴狀態,同年台、師大學生「四六事件」,國共內戰動盪局勢衝擊台灣。1949年7月在澎湖發生上千人的山東流亡學生案件,1949年12月11日在台北槍決張敏之校長等7人。在台灣本島地下組織發行的《光明報》於1949年8月被當局破獲,接著基隆市工作委員會基隆中學鐘浩東校長案、高雄工作委員會案相繼被偵破,10月當局在全台灣四處逮捕異議份子,省工委書記蔡孝乾於1950年1月被捕,主要工委陳澤民、張志忠、洪幼樵相繼被捕,蔡利用機會逃逸,4月於嘉義竹崎再度被捕。之後,當局循線捉人、監禁、殺害、自新的總人數,遠遠超過地下組織黨員人數。國民黨在台灣執行「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人」的恐怖政策,造成無數家庭的災難,更實施長達38年(1949/5/20~1987/7/15)之久的戒嚴統治,這段歷史稱為「白色恐怖」。
韓戰爆發後,東西方冷戰確立了台灣外部局勢,台灣成為自由對抗共產的亞洲島鏈封鎖線的其中一個國家。當時的中國國民黨政權對外宣稱「自由中國」,在台灣島內卻嚴厲執行恐怖統治,以「匪諜」、「叛亂」罪名整肅異己。根據檔案初步統計,1949年12月至韓戰之前,槍決20人(全部為外省籍),1950年6月25日至年底,槍決145人,1951年148人,1952年達到208人,1953年147人,1954年108人,1955年106人,1956年47人,1957年20人,1958年10人,1959年13人,1960年7人,1961-1972年槍決49人,1971-72兩年之間槍決18人,均為在台外省籍人士。上千名因專制統治被槍決者中,來自中國各省籍者約佔四成左右。
228事件和白色恐怖統治,不只對20世紀後半葉的台灣造成全面性的人權侵害,直接與間接受害者在宛如監獄島的社會裡,所造成的心創(trauma)深及社會各階層,加深了被統治者的族群分化現象,造成今日政治認同的問題根源。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其中第30條: 「本宣言所載,不得解釋為任何國家、團體或個人有權以任何活動,或任何行為破壞本宣言內之任何權利與自由。」然而當時還是聯合國理事國的中華民國,在台灣 的戒嚴統治,無數侵害人權的冤案,卻毫不掩飾地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的任一條原則。白色恐怖時代的政府作為,成為人權宣言的反面歷史教訓。
本園區有限的展覽,並不足以表達經年累月人權侵害的實際狀態於萬一。期盼台灣所有公民互相敞開心靈,從過去慘痛的歷史中,深刻了解人權的重要。我們不只有責任維護自己的權利,也有維護別人權利的責任。只有更多數的公民主動關懷歷史真相,人權思想才能成為生活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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