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5芒果日報--台灣史論--掌握宮廟就勝選,台奴迷信危社稷




閩人好鬼、淫祀惑眾:話說台灣民俗宗教源頭

蔡百銓      2013/03/08

台灣2300多萬人口,擁有三萬多座寺廟與教堂。平均每700多人分配一座,密度極高。[1][1] 民俗宗教吸收台灣民眾龐大資金與時間、精力。這十多年來民俗宗教活動最熱烈,但是台灣經濟卻在這段期間最低迷。整體說來,諸神究竟保佑台灣多少?早在1920年時代,蔣渭水等知識份子就曾批判民俗宗教,主張「打破妄從迷信,排除守舊陋習」。



        台灣民俗宗教含有妄從迷信」的淫祀成分,這是唐山與日本學者共同觀點。台灣人喜歡拜鬼神。一塊大石頭看來像烏龜,就興龜王廟供奉。撈到河裡漂來的屍體,就建廟祈求保佑。「閩人好鬼,淫祀惑眾」,大多數台灣人顯然承襲閩人基因遺傳。想要了解台灣民俗宗教現象,必須話說從頭,從福建原鄉說起。[2][2]



閩人好鬼:台灣淫祀的基因源頭



        何謂淫祀?祭祀不恰當的神,稱為淫祀禮記》〈曲禮謂:「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無福。」滿清翰林院編修孫希旦解釋:「非所祭而祭之,謂非所當祭之鬼而祭之也。淫祀本以求福,不知淫昏之鬼不能造福人。」在唐山,福建人最喜歡拜鬼神,且舉兩份資料如下:《八閩通志》卷五十八祠廟評道:閩俗好巫尚鬼。祠廟寄閭閻山野,在在有之。1871陳壽祺《重纂福建通志》評道:「閩人好鬼,習俗相沿,而淫祀惑眾」。大多數台灣人承襲閩人基因遺傳,淫祀惑眾、好巫尚鬼,可謂其來有自。



         早在日本時代,1938年宮崎直勝(新竹州中壢郡郡守)就批評台灣民俗宗教說:「台灣人寺廟信仰的水準低度迷信,淫祀、邪教難以區分,從而阻礙台灣文化的發展。寺廟信仰明顯系利已信仰,無法產生舍小我而就大義的國民思想與社會公共思想。」      1901伊能嘉矩追溯這些信仰到福建原鄉:「台灣島人是由中國以迷信著稱的漳泉地方移民而來。在重洋隔波之海島開化進度緩慢,因而加深迷信之界限。」漳泉移民來台已經三、四百年,但是大多數台灣人顯然仍然停留在「民智未開」狀態。



        淫祀分為廣義與狹義兩種:廣義淫祀是指「祭祀與本地毫無瓜葛的神明」(孫希旦詮釋);狹義淫祀是指人類妄自菲薄而祭祀動物與植物、礦物與屍體(吳增詮釋)。



廣義淫祀:祭祀與本地毫無瓜葛的神明



        台灣先民從唐山帶來許多神明。有些神明有功德於唐山人民,卻與台地毫無瓜葛。滿清翰林院編修孫希旦詮釋淫祀:越分而祭,祭祀與本地毫無瓜葛的神明」。依此廣義定義,台灣人崇拜的部分唐山神明顯然屬於淫祀。孫希旦例江南地區建的三忠祠說明。三忠祠祭祀張巡與岳飛、伍員三人。但是張飛與岳飛兩人雖是忠臣,卻與吳地毫無瓜葛,江南民眾祭之則屬淫祀。而台灣人祭拜張飛與岳飛,當然也屬於淫祀。



        這些唐山神明與台灣毫無瓜葛。但是在一、兩百年前,當台灣仍是農業封建社會時,他們的人格典範必有可供台灣先民學習之處。我們不必扭於地域觀念而加以排斥。然而如今台灣已經邁入工商民主社會,應該檢討的是他們代表的那一套價值觀念是否合乎時代精神。



狹義淫祀:自顧毋乃太菲薄(吳增)



        台灣民俗宗教把植物與動物、甚至礦物、孤魂野鬼當作神,這種習俗源自福建。1908泉州文士吳《泉俗激刺篇‧多淫祠》感泉州人:「淫祀多無算,有宮又有館(建廟供奉),捏造名號千百款(尊稱為王爺、仙姑等)。禽獸與水族,朽骨與枯木,塑像便求福。人為萬物靈,自顧毋乃太菲薄。」泉州如此,廈門也不遑多讓。道光《廈門志》卷十五風俗志稱:「邪怪交作。石獅無言而稱爺,大樹無故而立祀。木偶漂拾,古柩嘶風。猜神疑仙,一唱百和。酒肉香紙,男婦狂趨。」



        台灣人淫祀,祭拜植物神如大樹礦物神包括各地石頭公、石母娘娘、炮嘴將軍。動物神包括(一)飛禽類:金聖孔雀;(二)魚類:鯉魚公、鯉魚千歲、;(三)蛇類:花蓮仁壽宮養了使者公錦蛇;(四)走獸類:、獅爺、牛神、齊天大聖、義關公赤兔馬、項羽黑龍馬使,豬八、豬母娘狐狸幻化美





有應公信仰:陰廟與屍體崇拜



        日本時代,丸井圭治郎把台灣人崇拜無緣枯骨的習俗,稱有應公信仰。陰廟供奉這些枯骨,稱之為大眾爺、老大公、大墓公、有應公、萬應公、金斗公、百姓公、萬善爺、大塚公、水流媽等。他們大都死於船難、瘟疫、分類械鬥、戰亂、天災地變等。



        世間多災難。哪個國家不曾發生戰亂與天災而產生許多冤魂?但是哪個地方像台灣興建這麼多陰廟祭祀?如果每年中元節,張天師與爬天梯的道士、星雲大師與有德高僧超渡他們都無效,我們祭拜他們又能怎樣?孔子說「非其鬼(祖先)而祭之,諂也」。諂媚孤魂野鬼究竟是為了什麼?冤有頭、債有主,難道他們會無緣無故找我們算賬?





水流屍與戀屍癖



        曾有一位女孩罹患肺炎去世。鄰居以鹽水浸泡屍體,放在扶椅上。以紅布包住雙肩,戴上新娘帽,尊稱她為「仙女娘」祭祀。外地貴婦也前來祭拜。這不是非洲蒐奇,而是馬偕醫生記載,1878年發生在淡水的真實故事。



        台灣多溪流與颱風,早期水流屍源源不絕。例如1849大甲西門城外,民眾撿到約莫十四、五歲的水流屍,興路嬌姑廟供奉,也分靈到外地。新北市石門區與高雄市西子灣畔靈興殿的十八王公廟各自供奉十七具水流屍與一隻狗。二十多年前有個台中女子前往香港旅遊,據說曾被漂流到香港的菲律賓水流屍附身,返台後建廟供奉。



        最誇張的水流屍可能是張玉姑。台中女子張玉姑前往彰化縣新港鄉溪底村,涉水溺斃。1956年民眾建廟供奉,神棍操作,不斷顯靈,香火鼎盛。1959年彰化民生戲院演出歌仔戲,宣揚她的神蹟。同年八七水災沖垮張玉姑廟,省府民政廳下令不准重建。奇怪的是,張玉姑遭到官方取締後,就不再顯靈保庇愚夫愚婦了。



 

 
 
〔 資料來源: 鯨魚網站 〕




 

【後記】臉書相關文章補註

台灣人要學學先進國家的人民是如何當主人的!
不要老見陳情時跪拜,遊行時也跪拜。

大部份西方人和我們不同,人權抬頭,他們已經不跪廟堂、也不跪雙 親了,他們歡度耶誕節仍是滿心喜悅和感恩!

要台灣人的膝蓋挺直,先要台灣人到廟裏不跪拜。就說台灣人要拒絕 奴化的宗教!拒絕奴化的形式。

但東方人的生活裏到處看的見跪拜的信仰,尤其是在道教天地君親師 的信仰裏,要某些台灣人不跪很難!
跪拜事實是封建時代君權社會的遺毒!
但你做的到嗎?在至親的亡者靈前只上香不跪拜,只有禱告祈願懷念 !

若不改變信仰,只改變信仰的形式呢!但這又改變了地方文化的傳承 ,產生了矛盾。
教會生活和祖靈信仰也是有傳承的矛盾。

相信大部份的人能接受跪拜神、跪拜雙親,但很難接受跪拜政治人物 。

但那些習慣廟堂朝聖,到處跪的台灣人分的清此和彼的差別嗎?

敬酒勸酒的社會習性也是,如果人人不那麼喜歡到處敬酒,盲於敬酒 、相信再乎一杯又一杯不具意義的形式,博感情?
也許不會有那麼多的是非倒錯,那麼多的人情包袱,那麼多的遺憾和 錯愛,模糊了正義和真理!

從跪拜到敬酒行為來看,目前的台灣的確是個濫情老土的有情社會! 但我喜歡!總比中國的自大、自私、奸詐、絕情好太多了!

下次有人要死不活的亂跪,別罵他,拉他一下吧!請他站著就好!改 變是需要時間的。

維護人民自身的主權也是,需要時間改變人民對主權的認知,改變訴 求的方式,對付坑人的政府大機器,激進的抗爭都行。

軟弱的跪拜,只會讓欺凌主子的狗,洋洋得意,助長擺譜的官場文化 !

世間有趣的事太多,見笑的事不要做,從今起做個有尊嚴有自覺的人 ,好好活著吧!-by artsimon chien 20130316








 

   
 
[1][1]根據內政部統計處資料,截至2011年年底,台灣寺廟合法登記者多達11973座(另有教堂3362座,合計15335座)。而曾旭正教授估計,未登記者(神壇)至少還有一萬五千座
 
 
[2][2]本文載於《台灣守護聯盟週刊》第602013/3/7第六頁。本文濃縮自筆者尚未出版的《廟簷下的沉思:台灣民俗宗教回顧與現狀、前瞻》第八講。該書序言與目錄與自序, 請參見 http://www.ktw01.org/news_contentx.php?cid=1&eid=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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