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22芒果日報--黨國黑幕--廉政公署發布通緝,貪腐探長逃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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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治下的台灣,成為國際貪腐溫床?
【芒果日報/黨國黑幕新聞中心】曾經是香港新界區總華探長,遭到香港廉政公署通緝長達34年的呂樂,上個月在加拿大過世。這個傢伙之前還曾經逃到加拿大,後來為了躲避港府通緝,逃到台灣,在台北市大安區定居,他的故事還被拍成電影「五億探長雷洛傳」。搞不好,你去仁愛醫院,還跟他擦身而過,你可能還以為這個呂樂是國民黨18%退休人士之一,是個中國居台人士,連當地的里長都感嘆,這個老歲仔,竟然在此隱瞞身份多年!
坦白講,國民黨這個團體,就是個上樑不正,下樑歪的貪腐團體,口說仁義道德,實際上卻是壞事做盡。當然,這個呂樂,不是國民黨,但是他卻是國民黨集團當年退出聯合國之後,外交孤立的副作用之一,就是因為如此,台灣與許多國家沒有引渡罪犯的協定,所以呂樂這種人才會逃到台灣來,再加上統呆當權派對於中國權貴特別禮遇,相信這也是呂樂逃到台灣來所考量的因素之一。
而最近台灣的條子經常出包,其實給人家一個感覺,就是許多台灣條子視「雷洛現象」為理所當然,有油水就盡量撈,反正黑道、警察是一家,亂搞也無所謂。在香港,再怎麼樣也有一個廉政公署,而台灣呢?監察院嘛,打蒼蠅不打老虎,當院長的王聖人還小屁屁、大屁屁的胡言亂語;法院嘛,國民黨開的;至於特偵組,辦扁案特別用力,至於馬英九集團所涉及的案件,哼,那就再說了。如果台中沒有發生翁奇楠槍擊命案,相信「雷洛現象」將會持續囂張下去。
相信家中裝有有線電視的人,應該常常在電影台看到這齣電影吧,片中雷洛本名呂樂,雷洛與呂樂粵語發音幾乎一樣,原本就對他的生平很有興趣,恰好,最近讀到 的一本書《黑社會之華人幫會縱橫史》(馬丁‧布斯/Martin Booth著)於著墨香港黑社會時,提及此人,讓我可以更深一步的瞭解他的後續發展,不過,書上所寫些許於網路上的記述有些不同,以下就 把書中所寫和我的疑點寫出來。
一、書 中提及「五龍」為呂樂、蔡炳龍、藍剛、陳長佑、韓炯森,網路上一般稱「四大探長」為呂樂、藍剛、韓森、顏雄,關於五龍,由於總華探長及華探長,皆為已取消 職位,在香港警務處的網頁也無任何歷任華探長的姓名的資料。
呂樂曾聲明顏雄只是他的跟班,而韓森更是由他一手提攜上來的,並只承認藍剛有 跟他平起平座的實力,所以我猜想,韓炯森可能是韓森的誤植(原 書中有多處誤植),而蔡炳龍及陳長佑有可能是 當時可以跟呂樂平起平座的幾位華探長1,可能電影過於出名,而這兩位沒什麼驚人事績,所以沒將其拍攝進去吧。
二、他們在加拿大成立「五龍公司」(Five Dragons Corporation),從事貿易和地產投資生意。他們在市區付現六千萬元買下占整個街廓的一排辦公大樓。驚動加拿大當局,遂對五龍公司施加壓力,加上 加拿大跟香港為同個聯邦管轄,有引渡條例,五龍於是將公司關了,轉往台灣。
三、五龍到了台灣之後,既然財富不再需要遮遮掩掩,他們在台北 是夜夜笙歌,招來影星、模特兒環侍在側。投資本地產業,買下夜總會、開設妓院和餐廳。
有回他們已付出一百萬元訂金,簽下一塊地要開餐廳, 卻因地主產權糾紛鬧上法院,他們江湖豪氣大顯,訂金不要了,不願被扯進法律纏訟。
後來,台灣政府深怕他們這樣招搖過日,會引來外界關注, 要求他們別再招搖了,他們明白能在台灣藏身太重要了,因此從命不再招搖過市。
雖不再招搖,卻也未退出犯罪活動。他們大量投資毒品生意,並 向國際市場擴張。任何國際犯罪活動,也都加以調查,並出資入股。由於財力雄厚,他們在國際黑社會仍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四、1978年9月 18日馬家兄弟(馬惜如、馬惜珍)於台北一家餐廳,和兩個香港前任警司吃飯,其中之一即是呂樂。
五、吳錫豪於坐牢時,法院缺席審判呂樂, 試圖沒收其財產。吳表示願意作證,1984年,吳出庭作證並 聲稱,呂樂收受巨額賄款保護毒販和賭場老闆不受突襲;又說,呂樂誇口,他們的生死全操在他手上。由於吳的供詞,導致呂樂的律師試圖和港府達成認罪減刑協 議。後來於1986年5月1號,呂樂律師把價值港幣一千四百萬元的把筆房地產產權交出來,律師也表示,呂樂預備供出他所知的香港貪瀆之細節,條件是交換檢 方不起訴他。港府接下房地,卻不願以無罪交換呂樂之合作。廉政公署通緝呂樂的命令,迄今依然有效。
六、書中所寫呂樂為 14k幫眾,呂樂本人曾說在職其間當時四大家族(新義安、潮州幫、十四K、和勝和)皆要給他面子。
七、呂樂的姑丈便 是向華炎。向華炎是向華勝、向華強的大哥(向 華勝、向華強為拍《雷洛傳》的公司老闆),向華強,就是電影 《賭神》中之龍五。
八、另當時有位陳志超,名頭雖沒有呂樂那麼大,但地位卻比呂樂要高。
如文中有不明之人物,請恰wiki 百科或谷歌查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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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劇中將總華探長及華探長過於誇勢其職位,其實這是當 時(英殖民時期)華人可以當上的最高警察職位,就英人來看,大概還是很小咖吧。
一、書 中提及「五龍」為呂樂、蔡炳龍、藍剛、陳長佑、韓炯森,網路上一般稱「四大探長」為呂樂、藍剛、韓森、顏雄,關於五龍,由於總華探長及華探長,皆為已取消 職位,在香港警務處的網頁也無任何歷任華探長的姓名的資料。
呂樂曾聲明顏雄只是他的跟班,而韓森更是由他一手提攜上來的,並只承認藍剛有 跟他平起平座的實力,所以我猜想,韓炯森可能是韓森的誤植(原 書中有多處誤植),而蔡炳龍及陳長佑有可能是 當時可以跟呂樂平起平座的幾位華探長1,可能電影過於出名,而這兩位沒什麼驚人事績,所以沒將其拍攝進去吧。
二、他們在加拿大成立「五龍公司」(Five Dragons Corporation),從事貿易和地產投資生意。他們在市區付現六千萬元買下占整個街廓的一排辦公大樓。驚動加拿大當局,遂對五龍公司施加壓力,加上 加拿大跟香港為同個聯邦管轄,有引渡條例,五龍於是將公司關了,轉往台灣。
三、五龍到了台灣之後,既然財富不再需要遮遮掩掩,他們在台北 是夜夜笙歌,招來影星、模特兒環侍在側。投資本地產業,買下夜總會、開設妓院和餐廳。
有回他們已付出一百萬元訂金,簽下一塊地要開餐廳, 卻因地主產權糾紛鬧上法院,他們江湖豪氣大顯,訂金不要了,不願被扯進法律纏訟。
後來,台灣政府深怕他們這樣招搖過日,會引來外界關注, 要求他們別再招搖了,他們明白能在台灣藏身太重要了,因此從命不再招搖過市。
雖不再招搖,卻也未退出犯罪活動。他們大量投資毒品生意,並 向國際市場擴張。任何國際犯罪活動,也都加以調查,並出資入股。由於財力雄厚,他們在國際黑社會仍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四、1978年9月 18日馬家兄弟(馬惜如、馬惜珍)於台北一家餐廳,和兩個香港前任警司吃飯,其中之一即是呂樂。
五、吳錫豪於坐牢時,法院缺席審判呂樂, 試圖沒收其財產。吳表示願意作證,1984年,吳出庭作證並 聲稱,呂樂收受巨額賄款保護毒販和賭場老闆不受突襲;又說,呂樂誇口,他們的生死全操在他手上。由於吳的供詞,導致呂樂的律師試圖和港府達成認罪減刑協 議。後來於1986年5月1號,呂樂律師把價值港幣一千四百萬元的把筆房地產產權交出來,律師也表示,呂樂預備供出他所知的香港貪瀆之細節,條件是交換檢 方不起訴他。港府接下房地,卻不願以無罪交換呂樂之合作。廉政公署通緝呂樂的命令,迄今依然有效。
六、書中所寫呂樂為 14k幫眾,呂樂本人曾說在職其間當時四大家族(新義安、潮州幫、十四K、和勝和)皆要給他面子。
七、呂樂的姑丈便 是向華炎。向華炎是向華勝、向華強的大哥(向 華勝、向華強為拍《雷洛傳》的公司老闆),向華強,就是電影 《賭神》中之龍五。
八、另當時有位陳志超,名頭雖沒有呂樂那麼大,但地位卻比呂樂要高。
如文中有不明之人物,請恰wiki 百科或谷歌查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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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劇中將總華探長及華探長過於誇勢其職位,其實這是當 時(英殖民時期)華人可以當上的最高警察職位,就英人來看,大概還是很小咖吧。
台北老鄰﹕呂樂04年移居加國
【明報專訊】電影《雷洛傳》多數台灣 人都看過,戲中主角總 華探長雷洛令人印象深刻,然而戲外真身呂樂卻幾乎無人知曉。與呂樂毗鄰而居10多年的鄭秀郎說,「完全沒想到鄰 居呂 先生竟是一位傳奇人物,知道的 話,早就跟他拍照了」。鄭秀郎說,呂樂2004年移居加拿大 , 此後再沒在台北寓所出現。
呂樂晚年隱居台北敦化南路一棟大廈,鄭秀郎是該區里長,談到呂樂為人,「他很低調,幾乎沒跟人往來」,左鄰右里沒人知道這位「 呂 先生」竟是當年的五億探長。
住處多名人 連戰 居附近
鄭秀郎經營水電維修,呂樂是他主顧,曾多次到訪呂家。問他何時才知呂樂就是電影中的總華探長?鄭秀郎笑說,04年有記者採訪,問他認識呂樂否,他說 認識;再問他知否呂樂就是雷洛,他才恍然大悟,多年老鄰竟是傳奇人物。
鄭秀郎說,呂樂1979年定居該處,作風低調,戶口登記是真名呂樂,直到2004年底移居加拿大,台北住所自此丟空。鄭秀郎說,別看呂樂住所老 舊,20年前可是台北的高級住宅,是台北名人巷,國民黨 榮 譽主席連戰居住的一品大廈也在附近。
他形容呂樂家中「擺設很樸實」,除呂樂外還有他的妻子蔡珍、女兒及一個菲傭 。 呂樂晚年行動不便,2004年鄭秀郎到呂樂家中發重陽節老人禮金給呂樂,當時這名前總華探長已無法走路,他祝呂樂保重身體,還說「明年再來看你」,但呂樂 隨後移居加國,這是鄭秀郎見呂樂的最後一面。
明報駐台記者彭孝維專電
註:鄭秀郎為當地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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