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8芒果日報--政經新聞--罷免蔡正元成案,請勿宣傳免觸法
2 月 14 日 「罷免蔡正元」投票,依法依然不能宣傳 新聞整理 / 關鍵評論 黃昱嘉 割闌尾團隊罷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提案進入第 3 階段,中選會規劃於 2 月 14 日投票。依《選罷法》規定,「罷免禁止宣傳」,違者可處 10 萬至 100 萬元 罰鍰,即使立法院 7 日初審通過,刪除罷免案不得宣傳及罰則的規定,但仍不適用蔡正元罷免案。因此,有網友設計標語並成立粉絲團提醒,「 提醒大家2/14 罷免蔡正元不能宣傳噢 」。 相關報導: 罷免蔡正元成案!2/14 情人節爛漫的割闌尾 割闌尾團隊KO 蔡正元!罷免連署破5 萬 將進入第三階段 「我們做到了!」割闌尾:蔡正元罷免連署 一日達陣4 萬份! 自由報導,中選會選務處長莊國祥表示,中選會預計 19 日召開中選會全體委員會議討論罷免案成立與否,屆時要排定罷免的投票期程;依據選罷法規定,罷免案成立後,應於 30 內舉辦罷免投票,為了避開農曆春節,因此提前於 2 月 14 日(西洋情人節)進行罷免投票。 不過《選罷法》第 86 條規定,「罷免案之進行,除徵求連署之必要活動外,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之宣傳活動」,雖然在 8 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通過《選罷 法》修正條文初審,刪除禁止宣傳罷免條文,但並不適用在蔡正元罷免案上,所以本次罷免案的相關宣傳仍受到規範,違者將可處以 10 萬至 100 萬元罰鍰。 風傳媒報導,為了避免違反《選罷法》,有熱心網友在網路上成立 臉書粉絲團 ,提醒民眾「罷免蔡正元,不能宣傳噢!」;也有鄉民在台大 PTT 八卦版上發起「 千萬不要宣傳 」活動,呼籲大家要「遵守法律」;更有人用 字典體產生器 ,製作出文宣,要大家多廣傳訊息,並要「絕對的奉公守法,極致的依法行事」、「絕對不宣傳 2/14 為蔡正元罷免投票日」。 由於罷免案通過必須有過半的選民投票,投票率低於 5 成將視同罷免案失敗,支持罷免行動的黃國昌指出, 2 月 14 日位於蔡正元選區的港湖區所有不在籍的、出門旅遊的、趕辦年貨的、必須上班的、在家休息的,而未去投票的民眾,在現行的罷免法制下,都會被視為支持蔡正元的選民。 黃國昌也說,因此蔡正元最佳的防禦,就是不防禦,讓罷免議題越冷越好,只要大家不知道、不出門投票,蔡就可以...